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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司法局太伏司法所开展“3·30”森林防灭火警示日宣传活动

来源:泸县司法局太伏司法所 作者:冯霞 发布时间:2024-03-27 11:24:17

清明节即将来临,正是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期。为进一步提高群众防灭火安全意识,持续营造全民参与、全民践行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浓厚法治氛围,3月26日,太伏司法所联合镇应急部门开展“3·30”森林防灭火警示日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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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讲解近年来四川省发生的火灾典型案例,并耐心叮嘱群众,发现森林火情迅速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让人人明白防火事项。特别是在清明节期间进山人员不带火源入山、不在林区吸烟、不野炊、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祭祀,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规。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太伏镇群众参与森林防火的积极性,增强其安全用火意识和法律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营造了人人关注森林防火、人人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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