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3月20日,乐山市司法局、市中区司法局联合举行律师担任司法所所长助理试点工作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乐山市中区司法局负责人宣读了试点工作方案,市司法局相关领导作了动员讲话。市中区司法局棉竹司法所所长、四川新大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分别代表司法所所长和所长助理发言。
律师担任司法所所长助理试点工作是乐山司法行政系统创新探索“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协作发展机制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加强司法所人才队伍建设,锻炼律师队伍为民服务实践能力,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乐山市中区司法局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从12个律师事务所中优选16名政治强、业务精的青年律师担任所长助理。
乐山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将立足法治实践,建立常态化工作协调对接机制,探索“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协作发展方法路径,充分发挥律师法律专业优势,开展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配合司法所长开展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工作,全面提升律师法务实践和群众工作能力。
乐山市司法局相关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市中区区委政法委相关领导,市中区司法局相关领导和业务股室负责人、司法所所长,市律师协会负责人和派出律师的事务所主任、担任司法所所长助理的律师共57人参加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