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动酒城法治能级提升,泸州公证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参与司法辅助工作新形式,近日,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泸州市司法局联合会签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试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赔偿金提存有关工作,该制度的建立是公证介入刑事领域的有益探索,有利于检察资源的高效配置,也有利于扩展公证制度的内涵,标志着泸州公证在“公证+”服务模式上实现新突破。
制度介绍 Q1 什么是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 A: 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就是说那些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在认罪认罚且有赔偿意愿和赔偿能力情况下,但因被害方的诉求没有得到满足或者赔偿请求明显不合理,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在公证机构足额提存赔偿保证金后,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确有悔罪表现,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对其从宽处理。 Q1 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吗? A: 不是,只有满足下列要求的轻微刑事案件才适用: ①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对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一方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提存生态环境修复金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②案件事实清楚,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因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的人身、财产损失; ③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积极与被害人协商赔偿但尚未达成和解、赔偿协议; ④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有赔偿能力和意愿,愿意提存赔偿保证金; ⑤赔偿数额能够基本确定; ⑥不影响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Q1 是否提存了保证金就代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谅解了吗? A: 不是,提存了保证金只代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和解诚意,是否获得谅解还是需要看被害人是否签署谅解协议书。 Q1 犯罪嫌疑人缴存赔偿保证金的意义是什么? A: 犯罪嫌疑人缴存赔偿保证金可以体现他的悔罪态度,检察机关可以据此对其从宽处理,同时缴存的赔偿保证金还可以为后续被害人及时得到赔偿提供保障。 Q1 赔偿保证金要怎么缴?缴多少呢?缴存后钱款去向如何呢? A: 缴存赔偿保证金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值班律师/被害人提请检察机关适用,也可以由检察机关在犯罪嫌疑人同意并主动缴纳赔偿保证金或指定其近亲属代为办理情况下自行决定适用。 缴存的金额由办案机关根据被害人实际花费或损失的数额,听取双方当事人或者辩护人、值班律师、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后,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同类案件民事赔偿标准估算确定。犯罪嫌疑人先行支付被害人医疗费用或者赔偿部分损失的,可以从确定提存数额中相应扣减。 缴存后,当事人自愿和解并达成赔偿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合意确定赔偿保证金的给付。未能和解的,由当事人持审判机关生效的法律文书到赔偿保证金缴存单位申请给付。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的赔偿数额或者法院判决确定的赔偿数额与犯罪嫌疑人提存的赔偿保证金有差异时,不足部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另行承担。超额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申请退还,公证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退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