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3月15日上午,县司法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在御檀府小区外广场联合开展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及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向在场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重点讲解了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质量标准、侵权行为类型、权利救济途径、如何提升防范意识等方面知识,提醒来往群众提高防范意识,警惕消费陷阱。活动现场共发放法律宣传材料300余份,法治口袋1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余人次。
本次“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进一步提振了群众消费信心,让群众敢消费、能消费、愿消费,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引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为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改善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