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最基层单位,承担着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能。为持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有效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东坡区修文司法所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为目标,多措并举在基层治理上创新做法,提升基层治理的能力。
明确定位,当好依法行政“守门人 ”。强化司法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司法所负责+法律顾问参与”的审核模式,主动服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认真“把关”,积极提供法律意见,提前化解法律风险。2023年,向镇党委政府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4条,切实发挥法律“智囊团”作用。
强基固本,争做普法宣传“排头兵”。充分发挥司法所服务基层治理的前沿阵地作用,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镇村干部等组成法治宣讲队,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集市活动12次,深入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优化职能,搭建司法为民“服务站”。完善镇公共法律服务站、1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是公示栏、工作职责、调解员工作制度等全部上墙,工作内容、程序公开透明,全镇群众“遇事找法”有据可依、落到实处。二是实行法律顾问“坐班制”,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司法所对村公布“坐诊”律师 、“坐诊”时间、预约方式等信息,有效实现“定时、定点、定人”服务,推动专业法律服务工作向基层延伸,形成“组织共建、人才共治、资源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