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提升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质量管理水平,隆昌市市场监管局举办《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四川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法”)宣传培训工作。
培训会上,对两部“新法”制定背景思路、梗概和特点、药品GSP零售条款要点衔接、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法律责任解析等重点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同时发放两部“新法”册子50余份。
会议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要认真学习两部“新法”知识点,切实提高贯彻两部“新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严格把控药品安全质量关,推进药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本次宣传培训,全市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基层所执法监管人员共计50余人参加。
该局下一步将深入对药品零售企业以及使用单位开展两部“新法”宣传培训,确保隆昌市药品产业健康发展和公众合理安全用药。(陈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