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3.15消费者权益日|投资消费需谨慎,莫当犯罪“工具人”

来源: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作者:石曼卿 张文佳 发布时间:2023-03-16 11:33:45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安全消费,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我们一直在行动。

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结合近年来频发的电信诈骗事件,我们选取峨眉山市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例进行以案说法,提高群众安防意识,引导健康投资消费。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电信诈骗手段也层出不穷,但是,你听过“帮信罪”吗?

帮信罪

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截至2022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该类案件已经占到了刑事案件的四分之一,是目前最常见的刑事案件之一。

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峨眉山市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例,共同深入了解什么是“帮信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022年,峨眉山市法院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被告人胡某为获取利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多次使用自己数张银行卡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从中获取非法利益3590元。上述银行卡共计接收诈骗资金30万余元。

峨眉山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判决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对扣押在案的手机1部及银行卡4张予以没收;继续追缴被告人胡某的违法所得3590元。

典型意义

本案被告人图一时之利,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自己四张银行卡给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而日常活动中,也有一部分群众没有认识到收购、出租、出售银行账户是违法犯罪行为,为了一点利益,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自身也受到法律的惩罚。

峨眉山市法院一方面对被告人依法予以惩处并以案释法,威慑了潜在的违法犯罪分子,充分展示了峨眉山市法院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上下游关联犯罪的决心,另一方面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积极揭发涉电诈违法犯罪行为,树立防骗意识。

关于“帮信罪”你需要知道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帮信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如下行为之一的,如果情节严重,会被定为“帮信罪”。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在实际工作中,“支付结算”是最常见的“帮信罪”行为。比如,将银行卡提供给网络犯罪者使用。

什么是“为网络犯罪人员提供支付结算”?

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明知他人可能从事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等活动,还把储蓄卡、信用卡等银行卡提供给网络犯罪人员使用的行为,就是“为网络犯罪人员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