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江市中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称内江市市中区某艺术喷泉公司因未经认证批准在该公司网站主页简介中擅自宣称是“高新技术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法律法规,涉嫌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接到反映线索后,该局立即出动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开展网络信息核查和实地走访调查。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网站成立仅6个月,浏览量仅40余次,案发后主动改正,未对消费者造成实际损害,违法行为轻微,且该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相关法律法规,鉴于该公司初次违法且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不予立案。
该公司表示,近年来内江的营商环境越来越好了,同时希望市场监管部门多对其进行监督与指导。
该局下一步将结合“春雷行动2023”, 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李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