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守护校园安全 内江市中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教体局开展校园特种设备专项检查

来源:内江市东兴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魏鹏飞 发布时间:2024-12-05 16:22:27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确保师生安全,11月28日至12月3日,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教体局组织开展了校园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覆盖了全区14家特种设备使用学校,重点检查了乘客电梯、杂物电梯等特种设备的运行使用状况、使用登记和检验情况、“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情况和日常维护保养情况。

现场检查图片1.jpg

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学校存在电梯应急呼救系统不畅通、“两个责任”管理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已督促学校立即整改。

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强调,学校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必须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要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包括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级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层层抓好落实。

此外,要求学校加强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自行检查;加强对本单位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生产、维保单位的监督,促使其按规定开展作业。   

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校园电梯等特种设备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乘梯意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校园特种设备安全。(魏鹏飞)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