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东坡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大型食品销售单位(含连锁超市)及集贸市场开办方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会

来源:东坡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郑岳 发布时间:2024-08-02 09:47:25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食品流通领域经营情况,加强食品销售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7月31日,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全区大型食品销售单位(含连锁超市)及集贸市场开办方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会,东坡区大型商超及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共120余人参会,并在会上组织参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考核。

1722563264461.jpg

本次会议主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投诉举报管理处罚、“两个责任”落实等开展培训讲解。重点释义了食品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日常经营中易产生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几种情形、投诉举报的类型内容和相应处罚条例、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如何落实落地等。

会议强调,各食品销售单位(含连锁超市)和集贸市场开办方要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配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善食品安全制度,亮证亮照经营,设置特殊食品专区专柜,按规定贮存食品,完善三防设施和标识标签。

下一步,该局将切实加强对食品销售单位和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对易发食品安全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监督,全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