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公司“踩红线” 未检叉车“裸奔” 内江一家公司被处万元罚单 警醒行业安全新标准

来源:内江市东兴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贺小雪 发布时间:2024-04-10 18:11:08

近日,内江市东兴区市场监管局对内江某商贸有限公司的仓库进行例行安全检查时,发现了一起严重违反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规定的事件。

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工作人员正在操作一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进行货物搬运。当要求提供该叉车的出厂合格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有效合格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时,该公司无法提供。该局于2024年1月10日依法立案调查。该公司自2020年接手雅迪摩托车代理权时,从前任公司处获得该叉车,但一直未对其进行使用登记和法定检验。

该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叉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该局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并再次强调,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该叉车,直至完成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

特种设备安全事关人身安全和公共利益,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安全意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该局将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贺小雪)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