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召开的内江市集中用餐单位行政约谈暨食品安全培训会上,市民宗局和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在发言中指出,将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全市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宗教活动场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
强化责任体系建设。将食品安全工作统筹纳入宗教工作重点内容,依托宗教工作“三级网络”,推动构建“市县民宗部门牵头指导、乡(镇)街道负责管理、村(社区)协同管理、宗教团体督促管理、宗教场所自我管理”的工作格局,明确场所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进一步细化采购、消毒、储存、烹饪等岗位责任。
强化监管制度落实。建立《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制度》,细化从业人员教育管理、食品采购索证、食材清洗、餐具消杀、食品留样等措施。修订完善《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报告制度》,指导有关场所制定《大型宗教活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因地制宜细化应急处置措施,有效提高食品安全工作质量水平。
强化监督检查到位。采取“场所自查+民宗干部排查”的方式,定期对全市依法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覆盖检查,切实摸清各宗教场所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和问题。在重要节日期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检查餐具消毒、食物存放、食品留样等,及时督促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强化宣传力度。通过深入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向宗教场所和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积极推动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制度制定率,上墙率达到100%。
强化“提质升级”。将宗教活动场所“明厨亮灶”建设纳入年度宗教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规范宗教场所、助力美乡优城专项行动,指导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大力改善厨房卫生环境,着力加强“明厨亮灶”建设。
强化应急管理。坚持“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开展重点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工作大演练,将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统筹纳入,聚力提高宗教场所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提升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水平。(赖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