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近日,执法人员对内江市东兴区某食品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堆放有6箱雪花纯生啤酒的外包装标签喷码均有刮除,经开箱查验,瓶身标签标注“生产日期见罐底喷码”查验罐底信息,有刮除痕迹。
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经营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询问,经查证,当事人经营的雪花纯生啤酒箱体及箱内罐装啤酒的喷码均有刮除痕迹。经询问当事人,上述涉案商品于2023年11月26日在手机软件多多买菜下单购买了6箱(12罐/箱)雪花纯生啤酒,自购进后一直未进行销售,未产生违法所得,涉案商品已查封扣押。
当事人作为食品经营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2024年3月4日,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经营的雪花纯生啤酒6箱(12罐/箱);2.罚款人民币2000元。
为加强市场监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食品标签是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内容,食品标签内容不齐全、标识不规范将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东兴区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销售、餐饮环节食品标签的安全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的意识,共同维护市场的合法经营秩序。(冯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