淬炼新时代政法干部队伍,笔者认为应践行好“六项标准”,锻造一支可亲可信可靠的政法干部队伍。
坚持“理性”与“人文”的辩证统一,树立可亲形象
一要谦和为人。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作为政法干部,治“人”之道固然重要,然而,为人之道才是根本。政法干部要始终做到谦虚为怀,谦和为人,谦让从事。与人相逢,要主动招呼,热情问候;对人说话,要面带笑容,和颜悦色;布置安排工作,要商量行事,留有余地;下基层指导,要相信基层,依靠基层,与群众同坐一条板凳上。二要平等待人。切不可认为自己在地位上、人格上“高人一等”,而要力求在知识和本领上胜人一筹。要正确处理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关系,做到对待领导和对待群众一个样,对待上级和对待下级一个样,不文过饰非、不媚上欺下。三要宽厚容人。以宽广的胸襟、高尚的情操,容人容言,做到用容己之心去容人,用律人之心去律己。“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在一定意义上,成人之美就是成己之美,即使对有错误的人也不要嫌弃,应给人提供改过的宽松条件,原谅别人的过失,帮助别人改正错误。要发扬奉献精神,甘于清贫,甘为人梯,当能力相当、条件相同的干部被提拔重用时,我们要感到高兴,而不应感到失落;当在工作中被人误解时,要心胸坦荡,从不计较。
坚持“规范”和“阳光”的有机结合,树立可信形象
一要增强规范意识。政法干部要在尊重规则、遵守规矩上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对中心工作,该抓的要抓实,不说空话;对突出问题,该管的要管住,不放“空炮”;对干部群众的要求,该兑现的要兑现,不表空态。当前,首要的是按程序办事,要对已经出台的条例、规定等严格地按照程序落实,真正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二要增强制度意识。政法部门要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系统的工作来抓,不断完善制度,大胆创新制度,坚持落实制度。当前,要着重健全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制、职务任期制、任职试用期制、辞职制度、轮岗交流制、干部任用“票决”制等制度。政法部门要敢于冲破阻力,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不正之风的干扰,把用制度管人管事真正落到实处。三要增强透明意识。干部选拔任用是政法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只有公开透明,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克服“暗箱操作”,才能赢得干部群众的信任。扩大民主是透明公开的有效手段。当前,要不断扩大公开选拔、考察预告、任前公示、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和信任投票的范围,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社会团体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
坚持“铁面”和“勤廉”的相互促进,树立可靠形象
一要做坚定党性的表率。政法干部必须讲党性、守纪律、慎言行,坚决反对“好人主义”,防止庸俗化的东西侵蚀,坚决克服“对上阿谀奉迎,唯命是从;对内相互吹捧,一团和气;对下小恩小惠,封官许愿”等不良现象。要敢于坚持真理,在事关原则的问题上,不计个人得失,敢于表明自己的观点和态度;在反映情况、汇报工作时,要敢于直言,敢讲真话,敢于坚持正确意见。二要做廉洁自律的模范。群众看干部,首先是看他廉洁不廉洁。政法干部只有大公无私,清正廉洁,才能心地坦荡,一身正气,说话办事才能有力量。政法干部手中的权力,比一般党员大,比普通群众大,找着办事的人多,围着转的人也多,因而难免遇到各种诱惑,若不警惕,就可能出问题。要特别注意强化廉洁意识,进一步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问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三要做坚持原则的榜样。政法干部在社会关系中具有多重角色,但处理公务时角色一定要搞准,如果把握不好,就会迷失方向,丧失原则,不能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要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对违反条例的要敢于揭露、坚决抵制。
(沈杨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