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法院坚持依法严惩方针 扫黑除恶取得良好成效

来源:仁寿县法院 作者:莫秀娟 李智林 发布时间:2020-12-10 16:05:39

12月9日下午,仁寿县法院对彭晓、彭亮等20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至此,该院受理的涉黑恶案件,全部宣判完毕。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仁寿县法院共审结涉黑恶案件8件114人,审结“九类案件”137件396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3件55人,恶势力集团3件41人,恶势力团伙2件18人。本网12月9日下午在仁寿县法院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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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报了仁寿县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了五个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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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指出,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仁寿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把握精神实质、领悟核心要义,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将专项斗争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落实。成立了以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每月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汇报、压实责任、推进工作;制定出台了《仁寿县人民法院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仁寿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等相关文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选派政治可靠、业务精通的骨干法官承办案件,重大黑恶案件由院长或者分管副院长担任审判长,确保办案质量;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大案要案庭审保障专题会13次,就押解警力配置、庭审现场布置、羁押看管场所、后勤保障等问题反复研究,成立专案庭审指挥部、庭审保障、警务保障、宣传舆情、后勤及技术保障五大工作专班。各工作环节严格定人、定岗、定责;加强专项斗争宣传力度,通过主流媒体、融媒体、自媒体等多种方式宣传扫黑除恶审判工作,仅2020年11月16日开庭审理的“二彭”涉黑案,在CCTV12频道、凤凰网、中国长安网等网络媒体同步直播,观看量就高达974.7万人次,对违法犯罪形成有力震慑。

(莫秀娟李智林)



责任编辑: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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