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法院开庭审理彭某等人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来源:仁寿县人民法院 作者:莫秀娟 耿向波 发布时间:2020-11-19 11: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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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18日,仁寿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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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彭某、彭某、黄某均、彭某博、李某、龚某银等20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该犯罪组织以殴打、滋扰、纠缠、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多次故意伤害他人,在赌场高利放贷,暴力讨债,他们因讨债多次非法拘禁国家公职人员,致其被迫辞去公职,妻离子散,严重干扰、破坏了仁寿县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和公司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公诉机关还指控该组织涉嫌犯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敲诈勒索、抢劫、赌博、非法侵入住宅、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偷越国境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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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合议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全面审查,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对本案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持续3天,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旁听。案件将择日宣判。(莫秀娟 耿向波)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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