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检察院召开关于推进未成年人“一站式”观护工作联席会议

来源:仁寿县检察院 作者:吴依芮 发布时间:2020-11-10 17: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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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 “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和仁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定》,11月10日,仁寿县检察院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团委、县妇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九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讨论推进未成年人“一站式”观护中心的相关事宜,并就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会上,仁寿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向东介绍了召开此次会议的目的和重要意义,他指出,通过建立专门场所,推动办案机关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依法、及时、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有效解决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取证难、指控难、认定难等问题,加大打击犯罪的力度和提升指控犯罪的精准度,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避免对未成年人被害人的“二次伤害”。

随后,参会人员共同观赏了“一站式”观护中心建设示例图片,经过会议讨论,决定将“一站式”观护中心延伸设立至我县妇幼保健院,利用三间办公区设置未成年人询问室,并配置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划定专门区域设置人身检查、生物样本提取、辨认等场所,与其他办案、工作区隔离,设置专门进出通道,根据需要,设置心理疏导、法治教育等功能区。

“一站式”观护中心设立后,各相关部门、组织、机构应当加强沟通配合,不断完善制度机制,用实用足“一站式”办案区,全力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办理情况听取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实行信息通报,商情提前介入侦查,逐步实现性侵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和讯问、询问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

司法行政部门指导法律援助机构建立专门法律援助团队,充分发挥全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家律师库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站作用,丰富对未成年被害人实施法律援助的渠道、方式和内容,提升法律援助水平。

县卫生健康局成立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医疗救助团队,就人身检查、生物样本提取等提供专业支持,为未成年被害人开辟检查治疗绿色通道,及时提供医疗救助。办案机关在必要时,可以向卫生健康部门申请指派心理专业人员到场提供心理辅导。

县共青团、妇联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合作,建立未成年人被侵害线索移送、快速办理机制、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信息通报和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等制度,动员和组织政治素质好,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具有犯罪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和社会专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培养、组建合适成年人队伍,引入司法社工等专业力量向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必要的身心健康服务。

会后,参会部门共同会签《关于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观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下一步,仁寿县人民检察院将联合各部门共同打造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新格局,构建未成年人立体救助网络,建立集法律援助、心理救助、司法救助、综合救助于一体的未成年人观护救助机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该院相关领导表示。(吴依芮)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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