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小档】
雷廷康,男,中共党员,1974年11月出生,现任眉山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科长。2019年被表彰为眉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2021年被表彰为四川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2022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23年1月被表彰为平安四川建设先进个人。
无论在哪个科室,从事什么业务,他始终坚守初心,砥砺前行。无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他始终坚持原则,依法行事,无论风险多高,任务多重,他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他就是平安建设守护者雷廷康。
勤学善思 练就一身过硬本领
“打铁还需自身硬”,这是他对工作的一贯态度。2019年4月,因工作需要,雷廷康被调整到社区矫正工作科,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到了新的工作岗位后,他迅速进入了工作状态,白天潜心钻研《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常识,晚上加班加点熟练掌握业务知识。通过不断自学,虚心请教,走遍基层司法所调研,在短时间内,提升了工作业务能力,练就了一身过硬本领,为指导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指导的社区矫正档案管理规范化走在了全省前列。
忠诚履职 切实守护公平正义
2022年,为期半年的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活动在全市开展,雷廷康先后会同检察机关召开6次协调会,专题研究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相关法律文书,走访排查暂予监外执行对象23人次,梳理问题21个。联系卫健部门、医疗机构组织对6名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进行病情诊断,对其中1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提请了收监建议,并送监执行,避免了纸面服刑,有力地维护了法律尊严,也让每一位公民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用心用情 全力维护平安稳定
“防风险,守底线,平安稳定牢记心中”,这是他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以来一直紧扛的责任。2021年的某一天,他接到区县电话,社区矫正对象蒋某接受社区矫正以来,思想上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多次做工作,效果不好,近期情绪很不稳定,扬言会有过激行为发生。得知情况后,他带领社区矫正科工作人员当即来到蒋某所在的司法所,对蒋某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后得知,蒋某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问题,曾多次上访反映情况,多次放话要以死证明自己的清白,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对此,雷廷康做了大量工作,与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等工作人员,对蒋某进行了长达近3个小时的沟通交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及时消除蒋某思想上的误区,使其内心深处发生转变,并保证不再做违法的事情,从而避免了因思想不稳定得不到及时疏导而引发的极端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