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山市委政法委、乐山市妇联印发《关于表扬乐山市“最美女法官”“最美女检察官”“最美女警察”“最美女调解员”的通报》,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旅游环保法庭庭长、一级法官王璐获评“最美女法官”。
巾帼芳华 王璐,女,汉族,1988年1月出生,四川乐山人,中共党员,2011年进入法院工作,先后在民庭、人民法庭等部门工作,现任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旅游环保审判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担任法官以来,先后办理各类案件近2000件,其中办理涉及妇女儿童等家事案件300余件。2017年被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2020年,被评为2019年乐山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先进个人。2020年9月,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2020年12月,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20年度庭审标兵。2022年8月,被中共峨眉山市委、峨眉山市人民政府评为2021年峨眉山市文旅兴市工作先进个人。 妇女儿童的“知心人” 面对棘手的家事纠纷案件时,王璐法官总是迎难而上,始终坚持将“多元 柔性 专业 家和”的理念注入审判实践中,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她创新地将“离婚冷静期”和“案件回访”制度相结合;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注重对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和沟通,始终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宗旨。 以案释法的“宣讲员” 每年她参加“法官讲法”“法官夜话”10余次,力争将法治理念传到景区、深山、农村里的每一个角落。作为峨眉山市的法治宣讲员和峨眉二中城东校区的法治副校长,近年来,她编写了几万字的法治宣讲稿,在学校和各单位开展多次法治讲座,其中《树立宪法意识 维护宪法权威》、《如何预防校园暴力》《浅谈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等课题深受好评。 典型案例的“编写者” 2019年,王璐法官编写的《黄某诉子女赡养纠纷案例》被乐山市妇联选为乐山市首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2020年,王璐法官编写的《付某某与某村民小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案例》被四川省妇联选为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