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忠诚铸魂、铁纪担当】廖艳梅:以工匠精神融入检察初心

来源: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武晋 发布时间:2022-12-19 16:29:49

人物简介:廖艳梅

image.png

廖艳梅,女,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14年10月参加工作即进入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现任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从检八年来,切实发挥一名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践行了检察干警的神圣职责。近年来,先后荣获乐山市第五届法律辩论对抗赛最佳辩手、乐山市检察机关公诉标兵、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所在的“10.29”案办案组被记三等功,参与办理的1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七批指导性案例适用指引》,1件案件被评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批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立案监督案例。

司法为民践初心

image.png

2014年,怀揣着对检察事业的热爱进入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八年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敬业奉献,无悔追求。工作至今,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0余件,无一错案。工作中,一直秉持着最朴素的职业信念:“我们作为执法者,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但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始终怀着强烈的职业责任感维护法律的尊严。

在办理一起零口供的重大毒品案件过程中,她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加班查阅卷宗材料。通过细致审查证据,制定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完善、固定证据。从证人证言、手机通话及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组织辨认等入手,确认犯罪嫌疑人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最终该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她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从身边小案感受到司法温暖。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作为家中顶梁柱的被害人因交通事故致重伤二级,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一家人也随之失去了经济来源,生活陷入窘境。她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多次驱车前往受害人位于罗目镇和平村的家中,对受害人及其亲属进行走访慰问,帮助其重燃对生活的希望。同时,克服就案办案的惯性思维,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大限度维护被害人及家属的权益,也使犯罪嫌疑人能够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化解了双方矛盾。最终,犯罪嫌疑人主动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共计232000元,受害人及家属对犯罪嫌疑人出具了谅解书。

刑事检察增质效

image.png

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都有了更高的要求。她勇于担当重任,积极应对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新问题。

2017年,她办理了四川森某某绿化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陈某书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集资参与人共计360余人,涉案犯罪数额1220.4652万,涉及重庆市江津区、四川省宜宾市等6个地区,影响面广、关乎社会稳定。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她克服了涉案公司无会计账目,无对公账户,涉案区域广,资金来往复杂给案件办理带来的难度,并不断突破自身审计和会计知识的局限,通过反复比对银行流水、研究审计报告,明确了涉案资金走向,确认本案犯罪事实。同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深入挖掘漏罪。她发现该案尚有涉及外地的7笔犯罪事实未移送审查起诉,通过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仅通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就完成相应证据的补充。在面对沉重办案压力的同时,耐心接待来访群众,加强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减少了不必要的上访。最终,本案起诉至法院的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均获得了有罪判决,起诉认定的金额全部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该案也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七批指导性案例适用指引》。

2020年春节前夕,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2020年2月1日,她提前介入峨眉山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的“1.26”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口罩,在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头,无疑是老百姓心中最大的名声。疫情就是命令,办案就是责任。如何在最短时间内掌握案情,给公安机关提出明确的侦查建议,是摆在该同志面前的一道难题。她迅速前往峨眉山市疾控中心,对涉案口罩一一清点、核实,向公安机关了解调查取证情况。经过努力,短短1天时间,便对案件有了准确定性,按照法律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提出收集、固定证据的意见。最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第一时间监督公安机关撤案,依法处置涉案口罩,为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贡献检察力量。该案被评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批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立案监督案例。

青年服务展风采

image.png

奋斗是青春最亮丽的底色,实干是青年最有效的磨砺。她带领“未蓝”团队发挥首创精神,展现青年风采。创建青年志愿服务队,扎实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脱贫攻坚等志愿服务活动,“未蓝”志愿服务项目入选四川省志愿服务基金会“互联网+学雷锋种子项目”。联合市民政局、市妇联制定“护童联络员”协作机制,建成乐山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质效显著提升。自制布偶剧《蓝蓝猴奇遇记》,获第五届平安中国看四川“三微”比赛优秀作品奖、全省检察机关禁毒“云端微普法”优秀作品,创作沙画微视频《罂粟花的自白》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课件。

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立足新时代,迈步新征程。廖艳梅同志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走好新时代的“赶考之路”,为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青年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