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梅,江阳法院第三党支部支部书记,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热情周到、服务耐心是她的“标配”,人美心善、能力强是大家对她的评价。
八年,2920天,她一直坚守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始终保持着对工作的热忱。
坚守,是一份平凡的责任。工作中的刘红梅,总是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运行为己任,以提供智慧精准、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目标。在诉讼服务大厅,有她坚守的身影,她不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大力推广“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应用,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坚守,是一种暖心的守护。在今年五月的暖江行动中,她走进村社开展民情集中走访,针对走访中了解到的养老诈骗案件多发的情况,她随即向到场群众发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养老诈骗法律宣传手册,切实、高效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得到了群众的点赞。而这样暖心的守护,连刘红梅自己也数不清到底多少次了。
坚守,是一场精神的洗礼。唱一首歌曲、看一部短片,诵一段经典、谈一份感悟。这是刘红梅组织开展道德讲堂的场景。尽管工作繁忙,他们仍不忘通过开展道德讲堂等活动淬炼品格、提振信心、增强斗志。
坚守,是一句不忘初心的承诺。2021年刘红梅立案2822件,其中民事一审案件2432件,非诉保全审查案件313件,其他案件77件。2022年1-6月,刘红梅已立案1084件。她总是甘之如饴地战斗在一线,奋斗在一线,坚守着当初的承诺。
热爱,是对坚守的回答;坚守,是对信念的回答。
“明知力量有限,我仍愿意坚守,因为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要从我这里开启。”
八年来,刘红梅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其所在团队获得“全省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先进集体”、“泸州市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并被泸州中院记集体三等功。个人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建设先进个人”,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泸州政法系统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