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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事检察业务标兵—曹颖

来源:沐川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刘曦予 发布时间:2021-08-12 10:59:11

日前,由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落下帷幕。沐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曹颖同志荣获“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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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负春光,不负时光

自被选中代表乐山市检察院参加全省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之日起,曹颖便将责任扛在肩上,专心沉浸在众多民事法律条文及复杂疑难案件的学习中。曹颖告诉自己,此次竞赛不仅代表自己,更代表着乐山检察的实力,只有努力拼搏才能不辜负组织的厚望和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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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颖备赛期间,丈夫远在千里之外的广西工作,只能将孩子托付给年迈的母亲。时间紧、任务重,在两个月的备赛时间里,曹颖牺牲了晚上、周末、节假日的时间,趴在书堆里、盯在电脑前,一遍遍“过筛子”般地复习资料。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曹颖凭借着娴熟的业务知识,在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沉着应对,冷静作战,最终从全省五十多名民事检察精英中脱颖而出,荣获“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践行使命,勇于担当

自2020年进入检察院,曹颖怀着对法律工作的神圣追求,对检察事业的满腔忠诚,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逐步从一名检察新兵成长为了一名民事检察业务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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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协助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时,曹颖与部门同事研究认为直接起诉会因举证不能而带来很大的败诉风险,于是她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包工头焦某某,并与部门领导同事主动一起前往焦某某住处,耐心释法说理,终于让焦某某认识到法律后果,当场签订了和解协议,确认了约3万元的欠薪,并承诺支付期限。

严以律己,不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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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曹颖严守“三个规定”,严格要求自身,在沐川检察风清气正的大环境中,她对检察干警工作素质能力要求有了更多的感悟和体会。

“法律知识常常更新,只有不断学习往前追赶才不会落后......”曹颖一直这么说,也一直这么做。工作之余,她养成了坚持学习的良好习惯。《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等业务相关的法律法条,成了她常伴左右的有力助手,对于每一个法律知识点,她都会时刻琢磨,向领导探讨请教,直到弄清楚为止。

“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标兵”,这份荣誉是认可,更是鞭策。曹颖表示将一如既往地勤学敬业,努力提高综合素质,怀着那颗维护公平正义的赤诚之心,能动履职,一步一个脚印走向新时代检察事业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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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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