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他身着军装,手持钢枪,保家卫国;如今,他身披法袍,手执法槌,守卫公平,他就是隆昌市人民法院界市法庭员额法官李建。
一种信仰:对法治理想的追求
从军营到法院,从军人到法官,李建凭着永不服输的斗志,带着军人的刚毅和果敢,不断挑战着自己的极限,他说:“生命在于挑战,价值蔚于跨界。”
2000年8月,而立之年的李建转业到隆昌市人民法院,作为十几年的老兵又重新当起了“新兵蛋子”,战友们称其为“法院军转菜鸟”。面对战友们的调侃,李建坚定地说:“在部队我是优秀军人,在法院我也会成为一名优秀法官。”正如李建的“保证”一样,“菜鸟”李建开始了打怪换装之路,实现了从而立跨界到跨界而立的转变。
从军人到法官,对李建来说,挑战难度无以言表,但他没有丝毫畏难情绪,从进入法院的第一天起,他就下定决心,要尽快熟悉办案程序,尽快掌握专业知识,尽快进入工作角色。他说:“部队的大熔炉锻炼了我,无论我在什么岗位,都会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绝不会拉后腿、掉链子。”
2000年11月,李建分配到界市法庭,担任书记员工作。为了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工作岗位,他发扬军人的优良革命传统,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脚踏实地、任劳任怨,孜孜不倦地学习充电,主动向同事学习请教。2004年,李建取得了内江师范学院的本科文凭,2007年,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2017年,成为内江市首批员额法官。就这样,李建靠着一股不服输的拼劲,从工作中的一点一滴做起,从业务上的一丝一毫学起,迅速成长为一名业务标兵。
2016年至今,李建共承办案件1179件,结案1169件,结案率高达99.15%,调撤率达77.59%,服判息诉率达98.63%。
因为工作业绩突出,他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被评为“隆昌市优秀退役军人”。
一种情怀:当事人的困境他感同身受
低矮的房屋,破旧的桌椅,简陋的“审判现场”;耄耋之年的老人,佝偻的背影,空洞的眼神;握紧的双手,感激的泪光,一句“谢谢”,道不尽她对李建的信任和感激,这是巡回法庭中真实的一幕。
2019年,李建承办了一起老人起诉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案件。原告陈某生于1925年4月,已94岁高龄。陈某与已故丈夫吕某共生育了六个子女,如今本应儿孙绕堂、安享晚年,可却身患重疾,无人照料,最终只能将六个子女诉至法院。李建通过走访得知,六被告因自身年龄较大且无固定收入,对于陈某的赡养问题一直相互推诿,导致纠纷的发生。
考虑到原告陈某年纪较大,行动不便,合法权益急需得到保障,李建在做调解工作无果后,最终决定联合镇人大代表和村干部上门进行巡回审判。经过一系列庭审程序之后,李建从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和谐亲情出发,休庭后,继续给老人的六个子女做调解工作。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其子女各自回忆父母抚养他们时的艰辛,并让他们换位思考,通过逐个击破的方法分别疏导。经过3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可行的赡养协议,六被告面露惭愧之色,并向陈某保证一定会履行好赡养义务。
为了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力量,为更好地保护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方便当事人办案,巡回审判已成为李建与同事们最常用的审判方式。“巡回审判,虽然辛苦了我们,但方便了大家。调解好了,矛盾就少了,矛盾少了,社会就和谐了。所以,再苦再累,都是值得的。”说起巡回审判这种有些“麻烦”的审判方式,李建乐呵呵地说。
一种担当:一切为了当事人的利益
2017年8月,李建成功处理70件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件,保障了农民的切身利益,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2011年10月,原告肖某等70户村民与被告蔡某协商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土地位于隆昌县石碾镇某村,总面积为87.85亩,合同还就土地用途、租期、租金、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但被告并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肖某等70户村民的土地被蔡某租赁后用于种植树木,由于被告没有按时履行支付义务,原告既无租金收入,也无法种植农作物,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为解决此纠纷,原告曾多次与被告协商未果,最终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
李建考虑到原告方人数较多,且不少村民年龄较大,行动不便,不宜出行,为了充分保护其诉讼权利,决定到村里进行巡回审理,原告肖某等村民与被告蔡某均到庭参加诉讼。
在庭审过程中,由于被告蔡某称资金周转困难,既不愿支付租金,也不愿原告方解除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致使原、被告双方僵持不下,矛盾激化,硝烟味浓厚。为了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李建根据现场的情况决定对原、被告双方分开做调解工作。在他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双方经过冷静思考,权衡利弊之后最终达成了解除合同的一致意见。
又一起复杂的群体性案件圆满“落幕”。当天夜里,李建整理完卷宗,才终于松了一口气。像这样,为了调解,奔波于各方当事人之间,加班到深夜,对于李建来说是常有的事。“身体虽疲惫,但心里很安稳。基层法庭就是这样,没有什么上下班,只要有百姓来,就是我们的工作时间,法院就是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地方。”
高尚的情操决定无私的付出,爱民的情怀诠释生命的真谛。辖区的乡村院落、田间地头都曾留下他的身影。小小的办公桌上,他的案情笔记已积累了厚厚一摞,字里行间透露着浓浓的爱民情怀,经他承办的数千件民商事案件,无一错案,被称为“百姓的好法官”。
在李建看来,军人、法官,不管哪一个角色,都是为人民群众服务。他用公平正义的裁判诠释着对法律的信仰,用实际行动书写着一名转业军人坚韧不拔、刚毅豪迈、雷厉风行的靓丽人生。(钟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