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生的赤城和执着,来坚守初心和使命;用默默耕耘28载的矢志不渝,来践行履职的承诺;用瘦弱的身躯,来挑起正义的天平。他就是筠连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志勇。
1990年,陈志勇带着对法律的挚爱和向往,在条件最艰苦、位置最偏远的落木柔法庭,开启了他的司法生涯。从法医到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再到副院长,陈志勇始终坚守着干净的工作、品性和生活,共办理刑事案件800余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超审限,无一当事人上访缠诉。曾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被宜宾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政法战线先进干警”,连续七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2018年9月13日,陈志勇突发疾病,但他强忍着身体的不适,用工作填满了生命的最后时光,参加审委会,安排最高人民法院远程提讯案件安保工作,准备去50公里以外的高县月江法庭开庭……
2018年9月17日凌晨,陈志勇颅内出血,经抢救失败,年仅52岁的他带着对审判事业的满腔热血和赤诚永远离开了。
陈志勇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的英模精神,给我们干事创业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始终激励着我们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筠连县委均号召学习传承陈志勇先进事迹精神。
斯人已逝,精神永存。崇法慎断、志远善为的筠连法院人,必将努力学习传承陈志勇的英模精神,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切实履行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职责使命。(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