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江安法院刘作强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来源:宜宾市江安县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17 14:26:58

获赠锦_1_meitu_1_副本.jpg  

获赠锦旗  

  近日,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下发了《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江安县人民法院民庭庭长刘作强荣获2019年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宜宾市政法系统仅1人获此殊荣。

调解培~1_副本.jpg

  刘作强始终以一名法律人对法律工作的执着赤诚投入审判事业,努力学习、深入思考,理论联系实际勤奋工作。2017年被表彰为“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被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被宜宾市人民政府表彰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因其带领的家事审判团队工作成绩突出,2018年10月18日江安法院在全省家事审判改革总结会上作经验交流,民庭被表彰为“全省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微信图~1_副本.jpg

  刘作强在家事审判改革中勇于创新,率先探索QQ视频调解、离婚冷静期制度、法官寄语、门诊式庭审、心理技能化解矛盾纠纷等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倾力打造的“赵思学工作室”已成为江安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的特有品牌,编导的微电影《工匠法官》荣获全市法治微电影大赛三等奖。

简报20~1_副本.jpg

  刘作强对赡养等家事纠纷积极开展巡回审理,用身边的故事宣传法治。2017年5月22日对桂某赡养案进行巡回审理,100余名乡邻旁听庭审;为了王婆婆安享晚年,他不辞辛劳,入户调查+巡回审理+数次调解,最终化解了30余年的家事恩怨。刘作强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机制,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培训、指导,让更多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得以化解,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