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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员廖明慧:30年坚守为民初心

来源:乐山市司法局 作者:林天清 谢红霞 发布时间:2019-12-02 10:26:37

  她是老百姓眼中端庄秀丽的川妹子,同事口中津津乐道的铁娘子,女儿心中温柔贤淑的好妈妈。

  廖明慧,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公证处公证员、井研县法律援助律师。1989年参加工作,在司法行政战线上精耕细作了30年,她从上班第一天起就与来访群众打交道,从桃李年华到知天命之年,30年的风雨无阻,30年的砥励前行,她无怨无悔,默默奉献,为井研法律援助事业和公证事业的蓬勃发展奉献了青春和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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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明慧耐心向来办理公证的服务对象宣传公证知识

  群众不走 她就不走

  走进井研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最繁忙拥挤的是人少事多量大的公证窗口,作为公证处负责人,廖明慧每天都要反复向服务群众解释、交流,提供公证法律政策咨询。每当午餐时间或夜色降临时,如果公证大厅仍有群众办事,那么她的身影定然还在伏案工作,家人做好的饭菜要回笼热上几次是常有的事。“到下班时间了又怎样呢?来办事的群众都还没有走完,怎能就这样走了呢?”对此她早就习以为常。

  公证为民 她使命担当

  井研县作为农业大县,公证处的业务对象主要集中在农村,农村特殊困难群体成为公证服务的重点对象。廖明慧带领团队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融合人民调解的工作原则,展现在群众面前更多的是法律柔情。

  2019年6月,程某带着其大哥的死亡证明来到公证处,告知公证处工作人员,大哥是五保户,无任何子女,现遗留有5000元的存折,不知道密码,想通过公证将此款取出来用于支付大哥的安葬费。廖明慧明确告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因被继承人是五保人员,廖明慧首先核实了五保供养协议,但当地政府提供的供养协议上却载明:“我生前由组长护理,我死后财产归组长处理”的内容。对此,程某提出异议,称当时签订该协议时他在外务工,委托组长代签,内容表达与事实不符。到底该笔存款该由谁来继承?

  廖明慧深入程某大哥生前居住的村组挨家挨户展开走访调查核实,形成调查笔录,最终核实:程某大哥是孤儿,由程某父母抚养长大,现其养父已生病瘫痪在床,养母也行动不便。死者在生病前是一个人单独生活,生病后是程某在照顾,死后是由程某安葬,组长未尽护理和照顾责任,组长也承认他未曾护理。

  最终当事三方达成一致,组长是代签行为不继承;程某的护理和照顾属于亲属间的情谊行为,由养父母来继承程某大哥的存款遗产,养父母也表示待该笔存款取出来之后,将支付程某垫付的丧葬费。几经周折,被继承人的存款遗产终得依法妥善处置。

  阅人无数 她初心不改

  虽然廖明慧天天面对的是各类不同的诉求群体,看尽人间沧桑,见惯世态炎凉,但她却始终保持着一颗真心,生活中不善言谈的她,开展公证工作和法律援助时却口若悬河。她常说:“公证工作程序多、环节多、资料多,而来办理公证的人,很多都心急火燎而又不知所措,我应该让他们跑一次路就能知晓全部流程,不走冤枉路,不让来访群众失望而归”。

  从第一天上班起,她就把法治融入到了生命当中,当成一份孜孜不倦的事业,从不后悔始终保持着为民初心,肩负着公证员的使命与担当,初心不改,群众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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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研城镇解放街棚改房安置分配公证现场

  从事公证工作和法律援助多年,对象不同,事由不同,但廖明慧都能对症下药,依法依理妥善办结,从未引起过任何公证事项诉讼,也从未造成遗留问题,不仅让死者安息,更让生者满意,通过法情融合不断彰显出司法公正。

  群众满意 她心满意足

  看着自己办理的公证事项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服务对象满意而归,廖明慧说:“我们需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希望通过我们司法行政战线的同志们一起努力,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尤其是要宣传与老百姓利益息息相关,实用频率较高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能因为平时不用就不重视,平时不用就不宣传,不要‘法’到用时方恨少,临时抱佛脚乱了阵脚,这样得不偿失,既影响了公证质量,也辜负了老百姓的信任”。对廖明慧来说,依法让来访群众满意就是她作为一名司法行政战线普通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责任编辑: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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