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院发布了《关于向陈立等471名同志颁发荣誉天平纪念章的决定》,我院况燕同志、熊宏伟同志荣获“荣誉天平纪念章”。
“荣誉天平纪念章”是最高院根据《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有关规定,规范设置的法院系统职业荣誉纪念章。该奖项以最高院的名义授予在人民法院工作满30周年或在边远高寒地区人民法院工作不少于2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的法院工作人员,是最高院鼓励人民司法事业,进一步增强法院工作人员职业尊荣感和自豪感的具体举措。
三十年栉风沐雨,与法同行;三十载初心不改,守护天平。三十年前,他们怀着对公平正义的向往,走进法院,成为一名法院人,三十年如一日,坚守在基层法院,青春不朽,岁月不老,把人生最美好的三十年奉献给了司法事业,用青春诠释着对法律的信仰和热爱。他们用行动践行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一枚纪念章记录着他们三十年的热血和情怀,也是对他们三十年辛勤工作最好的肯定和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