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诉前调解成功率高、当事人满意率高,江阳区法院的老法官赵晋福,被群众亲切地称呼为“满意法官”。近年来,“赵满意”从起初的老法官赵晋福,演变到“赵满意工作室”,再到如今的江阳区法院“1+3+N”多元解纷体系,“赵满意”完成了从一个人到一群人的转变。“满意”二字底色未变,更成为江阳区法院亮丽的“枫”景名片。
“赵满意”赵晋福
诉前解纷 “小案”大满意
泸州某包装公司,因经营不善于2019年倒闭,欠下的员工工资也没有办法支付。2020年3月27日,该公司一名员工无奈之下来到江阳区法院诉求讨要工钱。
赵晋福接受案件后立即了解相关情况,联系上公司老板,耐心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随后该老板与讨薪的员工通话,希望得到谅解,保证尊重法律,他将外出打工,争取一年内将拖欠工资2.5万元支付给员工。这名员工得到承诺后,也体谅老板的不容易,特别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应该共渡难关。该员工离开时,对赵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2020年5月的一天,80多岁的老大爷张某步履蹒跚地来到江阳区法院,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赵晋福在诉服大厅了解情况后,立即与老人的儿子取得联系,沟通后发现,老人的儿子不是不尽赡养义务,而是因为老人年事已高,经常健忘,工资卡和医保卡经常都不记得放在哪里,儿子因害怕遗失而代为其保管,老人找不到工资卡和医保卡后,便来法院告他。因他儿子在外出差,不能立即前来把工资卡和医保卡归还给他,在赵晋福给老人耐心解释清楚后,才让老人的孙女来接他回家。
赵晋福办了太多太多这样的家常“小案”,有着丰富法庭办案经验的赵晋福,面对“人生百态”,面对父老乡亲,总能得心应手地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做到群众称之为“赵满意”。
2019年,江阳区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专门打造了“赵满意工作室”,由扎根基层法庭多年的老法官赵晋福“坐诊”工作室,开展诉前辅导和诉前调解,“问诊把脉”,帮助当事人选择适合的解纷方式,力促矛盾纠纷在早期得以化解,虽没有一件惊天动地的大案要案,但赵晋福总能想法把老人的赡养费三百变五百,把孩子的抚养费季付变月付……
“赵满意”工作室
升级打造 满意再进阶
2023年,“赵满意”赵晋福退休了,但“赵满意”的故事还在延续……
“虽然确实无法修复关系,但大家能和平解决问题,还是好的。”
从起诉离婚到和平分手,虽无法挽回婚姻关系,但在“赵满意工作室”的努力下,蒋某和李某二人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意见,避免了离婚衍生矛盾纠纷。
原来,蒋某与李某通过自由恋爱后结婚,婚后双方感情一般,后因矛盾不断累积,蒋某认为和李某的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向江阳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为从源头上化解纠纷,江阳区法院诉服中心组织开展诉前调解,“赵满意工作室”特邀人民调解员向双方询问夫妻感情现状,并试图挽回双方婚姻,但多番沟通后,蒋某表示关系无法修复,李某也同意离婚,愿意协议离婚。调解员在确认双方均同意离婚后,组织双方当面调解。经过调解员耐心的释法明理,双方的心结也慢慢打开,心平气和地对争议问题进行协商,最终对婚生女的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一方当场履行了19万元的补偿义务。
“夫妻关系和睦是家庭幸福的基石,夫妻感情破裂后选择解除婚姻关系,不是简单的二个人的分开,还涉及财产、利益及子女的抚养问题。对离婚纠纷的妥善化解,是法院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的和谐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
江阳区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姚静介绍道,相比对薄公堂,调解离婚有利于缓解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还很有可能找到重归于好的契机,即使不能和好,也可使当事人通过调解相互理解,充分考虑子女的利益,理性地面对未来的生活。通过这样的方式,诉服中心依托“赵满意工作室”对部分矛盾纠纷组织开展诉前调解,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元的解纷方式选择,减轻当事人诉累。
原来,老法官赵晋福退休后,江阳区法院延续升级“赵满意工作室”,进一步做优解纷品牌,制定特邀调解工作实施细则,邀请4名人民调解员入驻工作室,开展驻院调解工作,努力将矛盾抓早抓小,把纠纷止于诉前。2023年以来,诉前化解矛盾纠纷3532件,赢得群众称赞。
“赵满意”到“1+3+N ”
多元解纷绘“枫”景
“赵满意”的故事,是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让更多的矛盾纠纷止于诉前万千实践中的生动一例。江阳区法院在“赵满意”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矛盾纠纷联调联治,以不断完善的多元解纷机制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级,逐渐形成了一套成熟的“1+3+N”高效联动解纷机制。
“原本以为要交诉讼费,还要上法庭,赔偿款遥遥无期,没想到问题这样解决了,这下总算有保障了。”看着当场兑付的70余万元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和后续医疗费,王某(化名)的母亲很是激动。
江阳区法院高效运行“1+3+N”联动解纷机制,助力推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在“N”模式中将专业性强的矛盾纠纷委托专业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形成多方参与、分类处理的解纷格局,王某涉及的这起因医疗致残的纠纷,便是多元解纷模式下成功化解在诉前的案例。
几年前,王某因突发疾病,来到某医院就医,经过多次手术和康复治疗,最终王某成为了植物人,无任何意识。王某家属与医方争议较大,涉及赔偿金额巨大,矛盾越演越烈。后来,王某的母亲将医院起诉到江阳区法院,认为被告医院在诊疗过程中不具备治疗王某疾病的能力和相应设备,采取的治疗方案和护理措施不妥当,且一再拖延转院的最佳时间,导致王某成为了植物人。
“我们了解到,此案涉及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更需妥善化解纠纷,才有利于王某的后续治疗。”江阳区法院诉服中心工作人员考虑到以委派专业调解组织处理此案的模式将大大降低诉讼成本,便积极引导王某家人尝试多元解纷模式。
根据王某母亲的申请,江阳区法院诉服中心组织双方进行了诉前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王某为二级伤残,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负有一定责任。在征求双方意见后,江阳区法院诉服中心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此案委派至泸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
“经过多次组织调解,双方就责任分担,王某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医疗费等费用达成了一致意见。”泸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刘昇介绍,医院一方按约定当场履行了赔付义务70余万元,这起医疗纠纷成功在诉前得以化解。诉源治理“抓前端,治未病”,用“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当场兑付”的“闭环”模式,切实保障了残疾人合法权益。
江阳区法院在持续做优一个支点即“赵满意工作室”的基础上,强化三方协同,与江阳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会签《关于委派调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诉前委派调解的纠纷类别、流程、时限等作了明确规定,试行以来,累计委派纠纷602件,化解217件。同时,推动N家联手,全面加强与职能部门、各类专业调解组织的联动配合,将专业性强的矛盾纠纷委托专业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特邀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优势,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25个各类调解组织和105名人民调解员建立线上对接机制,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累计委派矛盾纠纷10642件,诉前化解4673件。江阳区法院连续获评2022年、2023年“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接下来,“满意法官”的故事还将继续,让人民满意的司法事业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