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纳溪区法院:远离家暴让爱回归

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作者:代顺红 李庆 发布时间:2023-12-06 10:08:49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反家暴意识,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近日,纳溪区法院携手纳溪区妇联、纳溪区检察院等部门开展了“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纳溪区法院江宁法庭干警代顺红为群众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讲课——《远离家暴,让爱回归》。课程从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危害,遭受家庭暴力应如何处置等几个方面向广大群众宣讲了《反家庭暴力法》。宣讲结束后,还向群众发放《反对家庭暴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宣传手册百余份。

据悉,纳溪区法院江宁法庭作为反家暴中心和反家暴临时庇护所,与公安、检察、妇联等12个部门建立了反家暴联动机制,实现家庭暴力全面防控,综合治理,携手将反家暴工作从事后惩治变为事前预防。

“家和万事兴,家旺国太平”,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家庭是每个人幸福的港湾,家暴危害着人身安全及家庭社会的稳定。通过开展此次宣传活动,旨在普及反家暴法知识及相关救助渠道,让更多群众参与到反家暴行动中来,以广大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下一步,纳溪区法院将加强反家暴知识的普及,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能力,积极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化解、家庭暴力的救助帮扶工作等,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