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推荐

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让她走进成都广播电台

来源:民建成都简阳市总支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20 09:32:01

为继承和弘扬民建先贤关爱下一代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民建会员的特长和优势,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近日,民建成都简阳市总支副主委、市文体旅局局长、文化执法大队长曾兰岚通过广播电台,向市民们宣讲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1679275960624.jpg 

3月1日17:00至18:00,曾兰岚在成都广播电台现场录制“允许家长带未成年人进KTV?违法!”普法节目,该节目在成都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FM99.8频道直播。节目重点围绕市民们普遍关心的“歌舞娱乐场所是否能够接待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可以跟家长一起进入歌舞娱乐场所吗?”“为什么规定未成年人不能进入歌舞娱乐场所?”“如果未满十八岁,可以去歌舞娱乐场所工作吗?”等问题和现象进行了深入解读。

曾兰岚呼吁:全市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应依法规范经营,履行社会职责,不接纳未成年人消费,不聘用未成年人工作;全社会都要关心青少年,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营造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法治氛围,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民建成都简阳市总支将以此次普法教育活动为起点,致力打造“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服务新品牌,持续开展系列公益活动,推动法治教育活动常态化、品牌化,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