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重要论述,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11月17日,叙永法院水尾(环资)法庭、马岭法庭“酒麒麟”志愿者走进叙永县上品砼业有限公司开展环境资源普法宣传,以提高企业员工对法律政策、环境保护的认识,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首先,“酒麒麟”志愿者通过讲解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三个案例,以案普法,警醒企业守住法律底线,提高企业环境守法意识。
案例一:2018年,泸州某煤业公司污水未进行处理就直接排放,污染了正东河,被叙永环保局处以40万元罚款。
案例二:2019年,叙永某石粉厂车间未封闭导致粉尘外泄,被叙永环保局处以5万元罚款。
案例三:2018年,叙永某砖厂污染治理设施未运行,废气直接排入大气,被叙永环保局处以10万元罚款。
案例讲解后,企业员工踊跃提出法律问题,法官一一耐心解答。
之后,“酒麒麟”志愿者向企业员工讲解了环保小知识,并发放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法许可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节选等法律宣传资料。
最后,“酒麒麟”志愿者在参观叙永县上品砼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后,向公司管理人提出建议:环保是一次投入、长期受益,因此企业要环保生产,节约用水、用电,污染治理设施要继续正常运行,不乱排乱放。安全生产,坚守环保底线,才能走上更加稳健宽广的发展之路。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环境保护是企业应尽的责任,我们会严守环保法律法规,改进生产工艺,提升环境管理能力,环保生产才是可持续发展道路。
下一步,叙永法院还将开展更多环保普法活动,对企业发展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防控进行提示和帮扶,让企业感受实实在在的关怀,为我县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叙永法院 夏益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