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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未成年人法治巡讲之政府保护篇

来源:乐山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漆彦妤 发布时间:2021-06-09 09:48:40

社会上的闲散人员潜入了阳光中学,将刚刚放学准备回家的元芳打了一顿,请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呢?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于校园安全负有保障责任,同时应当监督、指导学校、幼儿园等单位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并建立突发安全事件的报告、处置和协调机制。具体来说,包括以下措施:

一是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保障校园安全

二是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监督、指导学校、幼儿园等单位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包括公安机关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指导等。

三是政府部门应当建立校园突发安全事件的报告、处置和协调机制。当学校、幼儿园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时,地方政府要在第一时间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统一领导,及时动员和组织救援和事故调查、开展责任认定及善后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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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近期破获了一起拐卖儿童案件,解救了被拐卖的元芳,但是因年代久远,已无法查明元芳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如何处理呢?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可以由民政部门对其进行长期监护。除查找不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情形之外,法律还规定了四种由民政部门承担长期监护职责的情形:一是监护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的;二是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的;三是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并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四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定情形下,有关机关可以将未成年人送民政部门进行长期监督。

元芳由民政部门对其实施临时监护,民政部门可以将他委托给其他家庭进行养育吗?

可以。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民政部门可采取的安置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委托亲属抚养。这主要是考虑到未成年人亲属对未成年人情况比较熟悉,便于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

二是家庭寄养。所谓家庭寄养,是指经过规定的程序,将民政部门监护的儿童委托在符合条件的家庭中养育。

三是交由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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