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和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中心支行联合开展打击洗钱犯罪宣传周活动,向市民普及反洗钱法治知识,提升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在宣传周启动仪式上,60多家银行、证券保险业金融机构也积极参与到反洗钱宣传活动中来。
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谢红、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彭林泉分别致辞。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代表分别宣读了《致眉山市民的一封信》和《倡议书》,呼吁大家加强防范洗钱意识,共同参与反洗钱工作。活动中,以反洗钱为主题的情景剧小品、有奖问答等吸引了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现场,眉山市人民检察院、东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向市民们普及反洗钱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据悉,眉山市检察机关将反洗钱宣传周活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除了当天的宣传活动外,各区县检察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各县支行组建了反洗钱法治宣传队伍,共同走进学校、进园区、进乡镇、进社区、进机关开展宣传活动。
青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与银行工作人员一起走进工业园区,向企业员工们介绍如何防范“洗钱”。
丹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洪雅支行在丹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
检察官提醒,反洗钱犯罪离我们并不远,防范“洗钱”应该这样做:
不随意出借身份证供他人使用;
不随意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和账户供他人使用、替他人中转资金;
不为身份不明人员代办金融业务;
不参与提供或使用非法金融业务,如地下钱庄,选择合法可靠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
眉山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同金融机构的协作力度,形成反洗钱执法司法合力。同时积极推动建立眉山市反洗钱协作机制,加强同监委、公安、法院、人行等部门的联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分析研判,更有力地打击洗钱犯罪以及其上游犯罪,共同推动该市反洗钱工作落地落实,为眉山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