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4日,凉山中院与凉山州司法局联合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凉山中院行政庭以会议为平台,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凉山州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会上,首先由韩韦副院长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6号)的立法背景、起草情况、主要内容和贯彻执行进行说明。对《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院化解纠纷作用依法准确执行行政案件管辖制度的通知》的主要内容进行告知。
其次,行政庭全体员额法官以白鹤滩水电站移民行政案件为例,分别对两部司法解释及省高院通知的具体内容进行讲解,并就贯彻落实两部司法解释中如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原则、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原则、优化法院职能定位原则与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凉山州司法局进行交流沟通讨论。
凉山州司法局局长艾裕双指出,两部司法解释及省高院通知的出台,将对准确实施行政诉讼法,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优化法院职能定位,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行政复议亦有重要的借鉴作用,凉山州司法局将积极配合并贯彻执行,同时探索建立与两部司法解释及省高院通知有效衔接的行政复议制度,共同合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