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甘孜州检察机关积极行动,有序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甘孜州检察院积极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依托民事监督职能,对符合虚假诉讼案件监督条件的及时依法受理。及时开辟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凡农民工讨薪申诉案件均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回音,利用支持起诉职能,帮助力农民工讨薪,减轻农民工诉累,筑牢司法诚信底线。
康定市检察院与该市公安局提前沟通、商讨研究,就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线索报告、提前介入、线索举报人保护等相关问题达成共识,结合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联合制定《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联席机制及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沟通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内容,确保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泸定县检察院多次组织该院干警到泸定桥广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治宣传活动,耐心地向过往群众宣讲基本国策及现行法律、法规,重点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申请刑事申诉须知、民事诉讼监督须知、行政诉讼监督须知、国家赔偿监督须知、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指南及网上信访大厅等相关法律知识。并就现场群众提出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老人赡养等问题,细心倾听并予以解答,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导。
新龙县检察院“绿芽”未检团队在县城格萨尔广场开展“未”你撑起一把伞——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活动,活动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置法律咨询台等,向辖区群众开展该项制度宣传。期间,新龙县院还联合该县公安局及时制作检警提示。
德格县检察院在办理该县一起故意伤害案时,在确认已被鉴定为重伤二级的被害人家庭贫困,昂贵的医疗费用确实让其家庭雪上加霜的情况后,及时为其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对被害人尼某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5000元,真正用司法温暖传递法治力量。
白玉县检察院组织检察干警在县域辖区内开展窨井盖安全排查工作,除将排查情况梳理汇总记录在册外,并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反映排查情况,主动与所涉部门磋商、沟通,共同履职履责,及时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消除人民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脚下安全”。(丽娟 马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