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6日,盐边法院法官来到渔门镇龙胜村,就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进行判后答疑,围绕牲畜管理以及群众提出的相邻关系问题一一进行解答,既充分体现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又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实际效果,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认可。
2020年6月,朱某从山上赶回一头黄牛关入自家的牛圈内,杨某看见后以该牛属于自家散养在山上为其所有为由,与朱某发生争执,当地村委会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未果后,杨某遂将朱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仔细研究了案情,并向双方当事人、办案民警和村社干部了解了相关情况。开庭审理后,该案于2021年3月24日宣判。
宣判后,为达到定纷止争、普法教育的目的,承办法官决定上门到当事人所在地对双方及当地老百姓释法明理,并邀请渔门镇政府、派出所及龙胜村村社干部、当地有威望知名人士共同参与判后释法明理及化解矛盾工作。在释法明理现场,承办法官从法、理、情出发,围绕当事人双方争议的焦点逐一进行讲解,并与在场群众就以后如何管理好自家牲畜进行探讨,避免再出现类似的事件。当地村社干部及知名人士则从情理出发,着重就相邻关系、财产归属等问题对双方进行沟通疏导。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缓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冲突,为促进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下一步,盐边法院将继续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开展矛盾化解和普法宣传工作,以更实的举措、更优的服务解民忧、答民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