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仁寿县北斗司法所:组织学习《民法典》,提升矫正对象法律意识

来源:仁寿县司法局 作者:邱正强 发布时间:2020-08-13 15:05:12

为使矫正对象深入学习、理解和掌握《民法典》的相关精神,8月12日,仁寿县北斗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深入学习《民法典》。

图片1.png 

学习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为矫正对象讲解《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同时对普通群众涉及较多的婚姻、继承、合同、工伤等法条着重进行了细致讲解。

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解答了矫正对象的一些疑惑问题。同时,强调学习《民法典》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持之以恒地进行学习。

通过此次《民法典》的学习,加深了社区矫正对象对《民法典》的理解,同时也提升了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促使其在生活中更加地知法、懂法、守法。邱正强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