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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被告化身公益活动志愿者 这样的普法宣传走“新”更走“心”

来源: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28 10:45:27

2月26日一早,安岳县合义乡农贸市场外人头攒动,赶集的群众纷纷凑到个人信息保护宣传展板前仔细观看。“你看,我就说这种发放小礼品喊你提供手机信息的事情干不得嘛”。家住合义乡某村的陈大爷不由得联想起老伴曾经的遭遇,在“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展板前驻足而观,没想到还真发现了“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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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那九月间,大足陈某动歪念。‘拉新’广告网上见,吆喝送纸不要钱……乡亲们,听我劝,个人信息是金砖。免费礼品没好心,验证码儿别外传。”同一时间,一声声快板打破了重庆市大足区某敬老院的寂静,20余位银发老人围坐在打快板的检察官周围,饶有兴致地欣赏这段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快板歌。

这场跨越川渝两地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宣传活动,在早春的晨雾中织就了一张温暖的法治防护网。

据了解,2024年11月,川渝检察机关首次就系列牵涉川渝两地大量老年人的跨区域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以统一的法律适用和统一的诉讼请求,同步起诉被告陈某某等16人,要求他们对其通过免费送礼品的方式骗取老年机用户个人信息,用于注册不同类别APP牟利的犯罪行为,在已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础上,还要承担相关民事责任。

根据生效裁判文书,陈某某等人除需在省级媒体公开致歉外,还要在一年内印制个人信息保护警示传单、参与三次指定公益活动。在重庆市大足区、四川省安岳县同步开展的本次普法公益活动,正是这份“司法修复清单”中的重要内容。

“既让被告履行好生效裁判义务,又能达到普法宣传效果,最大程度修复受损的公共利益,是川渝检察机关共同的初衷。一方面被告以公益诉讼志愿者身份深入群众,就是让他们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另一方面,也希望通过被告参与公益活动让其真心悔过,让公益维护得到具体体现。”资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张光和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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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姐,这个资料能帮助你了解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志愿者吴某某一边说一边将印有“警惕个人信息泄露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宣传资料递给路过的行人。另一边,活动现场设置的“隐私保卫战”“隐患全击倒”等互动游戏火热进行,检察官公开课有序展开,吸引了众多村民驻足参与、学习。志愿者们分散各处,协助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为村民讲解个人信息泄露的危害、常见诈骗手段以及防范措施等。

宣传活动结束后,志愿者们还前往周边社区、街道等处,参与打扫卫生、捡拾垃圾等公益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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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承办检察官黎琳介绍,本次活动不仅是违法者的公益服务,更是川渝司法协作的生动注脚。在具体案件办理中,川渝两地检察机关首次探索了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裁判生效后,结合案件反映出的主要问题,两地检察机关又联合筹备、开展普法宣传,从惩罚、教育、预防、修复等方面延伸社会治理效果。

川渝检察机关结合办理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案例,梳理总结出“四要六不要”防范法,呼吁广大群众不要轻信“天上掉馅饼”,避免踩坑,切实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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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

要谨慎分享个人身份信息。

要对不明来源的链接、二维码等保持警惕。

要谨慎使用公共网络,避免进行网上转账、输入密码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操作。

要勇于维权,一旦发现个人信息等非法收集、使用或泄露,及时投诉举报。

六“不要”

不将手机号码、相关验证码、账号、密码等随意提供给他人。

不将身份证、银行卡等票证随意发到朋友圈等社交平台。

不将交易凭条、快递单等含有个人信息的物品随意丢弃,需要丢弃时应把个人信息涂抹掉。

不轻信他人通过网上借钱、汇款、转账的行为。

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号码、手机短信和邮件。

不轻易向他人泄露个人身份信息、财产状况等信息。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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