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响应国有企业法律服务需求,提升国有企业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11月21日下午,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谭丽到峨眉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民法典》《公司法》宣讲活动。
宣讲中,谭丽常务副院长结合自己二十余年的民事审判经验,向学员们阐述了民法典出台的重大意义,介绍了民法典的立法背景、时代特色,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形象的案例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具体问题进行详实解读。 修改公司法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在新《公司法》中,大量增加了针对国有企业的特别规定,为此,谭丽常务副院长围绕新《公司法》的修订背景和新修订内容,对完善公司资本制度、优化公司治理、加强股东权利保护、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等新《公司法》亮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 同时,对新增“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专章进行了专题讲解,详细分析了国家出资公司概念、党组织地位、董事会职权、治理结构、合规管理等规定内容,强调要把党的领导融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各环节,助推国资国企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此次宣讲,不仅增强了国有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也有效地帮助国有企业领会和把握新《公司法》对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意义,为国有企业在复杂多变的市场中优化公司治理、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下一步,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涉企法律服务,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