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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虚构项目骗“亲哥哥” 自作聪明终获刑

来源:宜宾市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08 17:07:50

基本案情:

杨某与杨某某本是亲兄弟。2022年4月底,杨某某因做工程亏损,为弥补损失向其亲哥杨某虚构四川路桥成贵高铁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桥墩围栏整改工程(以下简称“围栏工程”),谎称自己在项目部有关系,可以帮忙签订合同承包该工程,但在签订合同时项目部需收取保证金的事实,骗取杨某信任后,杨某向其转账5万元;随后杨某又邀约朱某参与该投资项目。

2022年5月15日,杨某某使用伪造的“围栏工程”合同,以受甲方项目部委托之名,让被害人朱某在合同乙方签名处签字捺印,杨某某拿走合同在甲方签名处填写自己编造的项目部甲方代表人曾某某,并加盖来源不明的项目部印章后,方将合同返交与朱某。

其间,朱某先后多次向被告人杨某某微信转款支付保证金等6.15万元。此后,杨某、朱某多次向杨某某过问、催促围栏工程之事,杨某某均予以各种理由推脱并避而不见,杨某、朱某经多方了解得知被骗后,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22年10月24日,在朱某的协助下,在叙州区将杨某某抓获归案。

处理结果:

翠屏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欺骗他人签订其伪造的合同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鉴于案件具体情节和被告人悔罪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判决:杨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退赔被害人杨某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退赔被害人朱某经济损失人民币6.15万元。

案件评析:

近年来,不法分子常常利用被害人想“走捷径”“找关系”的心理,以虚构项目以邀请投资为名,骗取他人钱财,你以为的“好项目”,实际上是诈骗,你以为的“能人”实际上把你当作提款机器,骗取财物,“馅饼”变“陷阱”。

温馨提醒广大群众:社会上一些“能人”打着“有关系、有路子”的幌子,名为帮忙办事,实为实施诈骗!高额回报的投资项目,千万当心。不要盲目相信别人,不要轻易向别人汇款,投资需谨慎,谨防上当受骗!生活中一定要树立健康、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远离赌博、炒“暗股”这些恶习,知法守法,守牢底线,倡导文明,从你我做起。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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