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丹法“枫”景|一“辆”移动法律咨询站 的乡间“快闪”

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19 14:59:44

盛夏8月,瓜果飘香,丹棱县顺龙乡官厅村的脆红李和仁美镇光明村各品种的葡萄正迎来丰收,大筐小筐的水果将在这里被分装打包,送往全国各地。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帮助果农预防在运输、销售等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8月15日下午,烈日下的汗珠混杂着田间的泥土,丹棱法院张场人民法庭干警把“送法下乡”移动法律咨询站“开”进了官厅村、光明村水果种植基地,为果农们开展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助推特色产业发展。

1724050809945.jpg

根据以往办案经验,许多果农在买卖水果过程中存在签订合同不规范的情况,造成矛盾纠纷频发。于是,张场人民法庭结合属地实际自行编写了一套买卖合同模版,建议果农在签订合同时,条款尽量明确、具体,权利义务必须清楚、明晰,同时提醒大家注意风险防控。

1724050831516.jpg

活动中,法官结合真实案例,针对水果线上线下销售以及售后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讲解。法院干警们还上门到果农家、果园里派发买卖合同模版及相关法律法规手册,切实把法律服务送到基层。

同时,针对村民现场提出的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签订等相关法律问题耐心作答,努力引导广大村民相信法律、学习法律、依靠法律、敬畏法律,为助推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最后,法官走访了相关村干部,提前进行矛盾纠纷排查,针对性地传授调解经验,增强村干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按照“一辆车+一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的模式,组建“送法下乡”移动法律咨询队,张场法庭通过轻量化的“战术”队伍搭建,保证了法律服务的灵活性和常态化,确保能够随时将“移动法律咨询站”开到人民群众需要的地方。

人民法庭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很好载体,联结着人民群众与多类解纷资源,帮助法院将司法触角延伸到镇街、村社等社会治理的最末端。丹棱法院将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因地制宜、能动履职,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做实做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