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普法葡萄园

来源: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人民法院 作者:古静 发布时间:2024-08-15 09:38:54

八月盛夏,瓜果飘香,又是一年葡萄成熟季。为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8月14日,筠连县法院干警顶着炎炎烈日,走进筠连县筠连镇水源村一葡萄园,面对面地向果农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暖心的司法服务。

1723686033266.png

“葡萄在大单销售过程中,销售单中应列明葡萄种类、单价、重量、总价等基本信息,不要只写总价,以免发生纠纷。”

1723686090049.jpg

“建议为雇请的工人购买保险,降低用工风险。”

“网络销售虽然销路更广,但也要注意网络平台资质,谨防电信诈骗。”

1723686125876.jpg

普法过程中,法院干警向果农发放了普法宣传资料,了解了今年葡萄的产出和销售情况,详细讲解了葡萄在种植、采摘、运输、售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矛盾纠纷,结合实际办理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果农宣讲了劳务合同、买卖合同纠纷适用的法律法规,分析了葡萄在销售过程中应注意的法律风险,提醒果农通过网络销售葡萄过程中警惕电信诈骗,现场解答了果农的疑问,提升了果农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前,受到了果农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