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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普法为彩礼 移风易俗正当时

来源:米易县人民法院 作者:张郗宸 发布时间:2024-05-31 10:02:42

彩礼,来源于我国古代婚姻习俗中的“六礼”之一,是男女双方缔结婚姻的重要象征,蕴含着对未来婚姻生活的美好祝愿。彩礼归根结底是“礼”,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彩礼数额持续走高,有人将彩礼视为衡量爱情和婚姻的“筹码”,甚至形成明码标价的地域“行情”,因彩礼引发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日益增多。为推进移风易俗,弘扬婚嫁新风,促进矛盾纠纷多源化解,米易县法院攀莲法庭干警应米易县攀莲镇政府要求,为镇政府工作人员和辖区内的“法律明白人”等普法宣传人员开展了以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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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过程中,攀莲法庭干警结合工作经验和实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大家解读了关于彩礼的认定范围、彩礼与赠与如何区分、彩礼的返还规则、共同生活认定规则、接收彩礼的女方父母能否作为被告等常见法律问题,并现场对参加讲座的普法宣传员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听完法院干警的答疑,普法宣传员们纷纷表示“这场培训真是及时雨!听完法官的讲解,我们在移风易俗宣传过程中,心里就更有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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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米易法院将继续开展治理高价彩礼、推进移风易俗宣传工作力度,不断延伸司法审判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倡导树立健康文明的婚恋观念,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高价彩礼,杜绝攀比之风,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让好家风、好乡风、好民风在米易蔚然成风。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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