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防范校园霸凌 共建法治校园

——纳溪区法院送法进校园活动
来源:纳溪区人民法院 作者:吴玳瑛 发布时间:2024-05-09 10:51:03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助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近日,纳溪区法院联合纳溪中学附属东升学校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防范校园霸凌”普法宣讲活动。

1715223093173.jpg

聘任仪式上,纳溪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吴玳瑛受聘担任纳溪中学附属东升学校法治副校长。作为受任的法治副校长,吴玳瑛表示,将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好法治副校长职责,配合学校提升学生法治素养,将司法保护更好融入学校保护法治力量护航学校健康发展。

1715223119241.jpg

聘任仪式结束后,泸法麒麟·普法志愿队纳法分队的志愿者“防范校园霸凌”为主题进行法治宣讲,运用校园霸凌真实案深入浅出宣传《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知识,告知未成年人实施校园霸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让学生明白哪些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学生学习如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怎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等。本次送法进校园活动采取线上+线下模式进行,现场邀请50余名学生旁听,其余2000余名师生在班级里同步观看视频转播。

下一步,纳溪区法院将进一步发挥法治副校长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积极开展“泸法麒麟·送法进校园”活动,不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守法用法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人犯罪,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未成年人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