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联动送法·暖心同行 勇敢对校园欺凌说“不”

来源: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王学上 周茜 发布时间:2024-04-12 10:10:38

当前,校园欺凌问题日益突出,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提高在校师生的法律维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4月10日,纳溪区检察院干警联合区妇联、团区委、区关工委等部门志愿者来到纳溪中学附属棉花坡学校,与该校500余名师生一起开展了一场生动有趣的预防校园欺凌主题活动。

1712887859815.png

检察官通过播放PPT课件、视频短片、讲解案例小故事等形式,向师生们详细讲解什么是校园欺凌、表现形式、危害以及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内容。同时,结合青少年情绪不稳定、价值观尚未塑型、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等特点,教导他们如何辨别是非、塑造强大内心以及预防校园欺凌等不法侵害,增强自护能力,维护校园安全。

1712887878206.png

检察官精心设计了一些与校园欺凌、性侵害预防、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的法治知识竞答题目,组织同学们进行有奖知识问答,在游戏过程中加深同学们对法治知识的理解。活动还准备了“纳爱”法治文化产品和成长奶粉等丰厚奖品。大家踊跃参与,气氛十分热烈。

1712887897277.png

干警们还向同学们发放了预防校园欺凌宣传手册,方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随时交流学习。

1712887919978.png

反对校园欺凌,呵护每一颗心的成长。纳溪区检察院将持续加强预防校园欺凌等法治宣传活动,丰富活动形式,教育引导同学们提升明辨是非的能力、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笃定与善同行的人生态度,坚决对校园欺凌等不法侵害说“不”!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