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法治宣传进乡村 普法服务零距离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 肖艳梅 发布时间:2024-03-25 15:46:47

新春佳节将至,正是阖家团圆之时。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提升乡村居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增强社区共建共治能力。近日,屏山法院郭林法官来到屏山县大乘镇沙坪村村委会,对村干部、网格员、及村民代表开展春季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

活动前,辖区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群、口头告知等方式进行全面宣传,提高村民们的参与度和关注度。活动中,郭法官通过举例子、唠家常,与群众讲述身边人、身边事及耐心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让大家意识到无论是在校园还是社区,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权益都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通过讲述真实案例,帮助群众了解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养老诈骗,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同时提醒年轻人不要出租出借电话卡及银行卡;远离非法集资陷阱,提升防非意识和能力;春节期间要注意出行安全,特别要清楚酒后驾驶的危害性;不参与赌博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村民们认真倾听,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并对此次宣传活动表示肯定!

此次法治宣传活动的开展,引导和帮助了辖区居民树立法治意识,凝聚法治正能量,传播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大家的法治观念,丰富了居民的法治文化生活,真正做到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百姓生活,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