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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无证驾驶三轮车撞伤电动车乘客,法院成功调解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王芝遥 发布时间:2025-03-06 09:20:49

近日,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在法院得到圆满解决。

一位70岁的老人驾驶无号牌且未投保保险的三轮车,不慎撞上了搭乘电动车的原告,致其脊椎十级伤残。原告因伤势严重且治疗费用高昂,要求赔偿损失。在多次协商未果后,原告将老人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考虑到被告老人的实际经济状况和原告的伤残情况,耐心倾听双方意见,细致划分责任,并向原告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向被告老人普及了交通安全知识。

经过法官的悉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老人同意赔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97000元,被告表示一次性支付完毕。原告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同意了老人的赔偿方案。

案件的成功调解,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律对老年人的关怀与理解。法院提醒广大市民,驾驶机动车辆必须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车辆合法合规,以免发生意外时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倡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共创和谐、安全的出行环境。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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