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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鹰执行:没有财产≠不报告,拒不报告实质是对抗执行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谢浩 发布时间:2024-11-21 09:18:02

“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小案事不小”,一件件小案、一桩桩小事,背后关联的却是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认同感。屏山法院“山鹰执行”品牌,让老赖无所遁形。

在执行工作的推进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存在一种错误认知:认为自己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便无需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不仅严重影响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而且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体系,损害司法公信力和法律权威。

基本案情:在近期的实际案例中,一起借款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李某声称自己没有财产,拒绝向法院报告详细财产信息。法院经调查发现,其存在隐瞒房产、转移银行存款等行为,其所谓的“没有财产”不过是拒不执行的借口。

执行过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线上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线下调查、线索摸排其财产,最终,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拒不报告财产的行为作出了严厉处罚,包括罚款1000元、司法拘留14日,并依法对其隐瞒和转移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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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法律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定期如实报告财产是其应尽的义务,这一要求并不以是否实际拥有财产为前提。没有财产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报告,报告财产状况是执行程序中的关键环节,它有助于法院全面了解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以便精准判断执行可行性与制定执行计划。即使被执行人当下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如实报告财产情况也能为法院提供线索,便于后续监督其财产变动,一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出现,便可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债权人利益。被执行人躲避执行、抗拒执行,是导致法院执行难的重要原因之一。本案中,屏山法院充分发挥执行强制措施,坚持严格执法、重拳出击,用足用好司法惩戒措施,对以身试法、阻碍执行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持续形成高压打击态势,捍卫司法权威,坚决做合法权益的“守护者”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阻隔网”。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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