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炎热的季节,人们白天避暑,晚上则喜欢与朋友聚会,而聚会往往伴随着饮酒,从而增加了酒驾的可能性。近期,我市发生了两起醉酒驾驶的典型案例:
7月1日,刘某驾驶轻型多用途货车,行驶至叙永县和平大道县委转盘时,因未礼让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将行人江某、何某撞倒,致行人受伤、车辆受损。经检验,刘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7.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7月24日,陈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古蔺县龙山镇某弯道处时,因越实线与对向小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受伤。经检验,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4.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夏秋炎热、昼长夜短,群众夜间出行和应酬增多,加大了酒驾肇事的风险隐患,泸州公安交警针对这一特定规律,结合夏季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公安交警也温馨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驾车安全风险高,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以身犯险、以身试法!亲朋好友也要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共同做到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