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县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3年9月,被告肖某某驾驶小型客车行至屏山县大乘镇某路段时与原告陈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陈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屏山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肖某某违反了道路交通法的规定,转弯过程中未确保道路安全让直行车辆先行,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原告陈某某无责。被告肖某某的事故车辆在第二被告保险公司处投保了车辆保险。为维护原告陈某某的合法权益,特诉至屏山县人民法院。
屏山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在收到本案后,仔细阅读诉状和原告提供的证据并积极通过无线通讯工具分别与原告和二被告进行沟通交流,在深度了解案情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原告的代理律师最初并不愿意让步分毫,法官劝解原告由于他自行找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对于这份鉴定结果,被告保险公司是有权提出质疑并申请重新鉴定的,整个案件的审理周期将会被拉长,对于原告急需用钱的情况下是十分不利的。经过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耐心的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最终互相作出了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纠纷终化解。
在本次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屏山县人民法院以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不仅化解了矛盾,同时也体现了司法的公正与效率,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赞许。